關於達發

关于达发

内部稽核

內部稽核

内部稽核职责

本公司设置隶属于董事会之内部稽核单位,并依公司规模、业务情况、管理需要及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配置稽核主管一名与其所属适任及适当人数之专任内部稽核人员。

内部稽核单位依稽核计划执行工作,此稽核计划依风险评估结果拟订并经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稽核计划执行的成果,会定期或必要时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

内部稽核单位督促内部各单位及子公司每年定期自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再由内部稽核单位复核各单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评估报告,并综合自行评估结果,做为董事会及总经理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依据。

内部稽核人员任免


依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与「核决权限办法」等内部规定,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须由稽核主管签报至董事长核定,且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依法令规定须提送至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核决。相关规章办法内容已揭露于本公司内部规章网页专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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